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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工作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工作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4.11

为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税总发〔2019〕44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桂税发〔2019〕41号)要求,切实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举一反三,对各类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管,坚决防止借为实施减税降费提供咨询等各种服务之名乱收费、抵消减税降费效果,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红利。

二、排查整治时间

从4月3日起至5月31日,迅速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在玉林市税务局减税降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组”),由玉林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阮小川和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周团胜共同负责,成员包括纪检组、督察内审科、人事教育科、系统党建科、货物和劳务税科、纳税服务科和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税务局也要设立相应机构。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开展调查摸底排查

1.下发电子发票清册。4月3日前,玉林市税务局将全市电子发票纳税人清册下发给各县(市、区)税务局,(下载路径: FTP/local/市局各科室/货劳科/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情况)。

2.开展摸底调查。4月9日至4月22日,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清册逐户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仍存在第三方平台违反自愿原则强制纳税人购买增值服务;是否存在服务单位借销售税控专用设备或维护服务之机违规捆绑销售设备、软件、其他商品;是否存在第三方利用垄断地位乱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

3.填写调查表。在摸底调查过程中,逐户发放并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情况调查表》(附件1),经纳税人、调查人员签字后留存各县(市、区)税务局(税政股)备查。

4.上报汇总表。各县(市、区)税务局根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情况调查表》制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9年4月22日前将汇总表上报玉林市税务局(路径:FTP:centre/市局各科室信箱/货劳科/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情况调查上报)。

(二)从严从快坚决整治

1.对全面排查中发现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手段诱骗纳税人与其进行交易,违规向纳税人收取电子发票基础服务费用,巧立名目对基础服务费变相收费,向纳税人提供定制服务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问题,以及存在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坚决予以整治。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各办税服务厅张贴通告,告知纳税人在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在12366纳税服务中心设立了第三方涉税服务乱收费问题举报投诉专席。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县(市、区)税务局要相应建立整治第三方涉税服务乱收费快速反应机制,对纳税人和各方面反映的乱收费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和处理反馈。

4.进一步规范电子发票推行工作。为保障电子发票推行工作顺利进行,杜绝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乱收费现象发生,凡进入广西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必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进行备案,并接受监督管理。

5.严肃工作纪律。严禁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进入办税服务厅等税务工作场所推广第三方平台;严禁税务干部(含聘用人员)向纳税人指定或推荐第三方平台;严禁第三方平台公司以免费服务为由,向纳税人捆绑销售设备或搭车收费。

(三)保持高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对税务干部违规参与、干预、诱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涉税服务机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一旦查出税务干部与第三方有利益关联,要坚决清除出税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形成长效机制。要将坚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乱收费行为贯穿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全过程,在专项排查整治结束后,仍要持续抓实抓好。

(四)协同共治形成合力

1.主动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监管工作,并主动加强与当地物价、市场监管以及企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争取指导支持。对属于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及时提请采取各种监管措施,迅速予以处理。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玉林市税务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专项整治工作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3.部门形成合力。各级税务机关纪检部门、系统党建部门、督察内审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工作开展敷衍塞责的,对纳税人和缴费人反映乱收费问题置之不理、消极怠慢、推诿扯皮的,要严肃进行问责。

4.上报排查整治情况。玉林市税务局专项整治工作组要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工作安排,分别于4月26日和5月30日前,分阶段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排查整治情况,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各县(市、区)税务局应在相应时间节点前,分别于4月24日和5月28日前向玉林市税务局专项整治工作组报送排查整治情况,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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