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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

全文有效

2019.6.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及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相关制度,现将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方案公布如下:

  一、随机抽查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

  二、随机抽查对象来源:河池市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

  三、随机抽查工作清单

  (一)抽查主体:国家税务局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随机抽查方式:定向随机抽查,由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随机抽取,并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检查。

  (三)定向抽取条件:在河池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按比例随机抽取待查对象。

  (四)随机抽取比例:以河池市税务局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稽查对象总户数为基数,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

  (五)稽查待查对象抽取时间:由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中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抽取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前;

  (六)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按照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有关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七)检查方式:企业先行自查,税务稽查部门再根据自查情况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阶段采取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实施检查。

  (八)检查的主要涉税事项:检查稽查对象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九)检查所属期:2016年至2018年三个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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