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全文有效
2019.9.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8月30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陈武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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