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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税发〔2019〕58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09-29 南兴税发〔2019〕58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南兴税发〔2019〕58号

全文有效

2019.12.10

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3号) 和《关于印发〈2019年南宁市兴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兴法办通〔2019〕2号 )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兴宁区税务局)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现将兴宁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19年1—11月,兴宁区税务局按照上级部署,严格落实“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切实避免非正常因素对收入的影响”工作要求,依法加强税收调控,促使收入质量不断提升,共组织自治区口径收入51.77亿元,同比减收485万元,降幅0.09%;市口径收入 51.69亿元,同比减收1154万元,降幅0.22%;共组织城区口径收入44.94亿元,同比增收4.07亿元,增幅9.96%。

(二)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为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我局多措并举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所属期1—10月,兴宁区税务局新增减税额5.85亿元,其中调整增值税税率减税2.28亿元,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2.02亿元,放宽小微企业所得税标准减税1946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减税1197万元,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4256万元,减征六税两费减税2171万元。积极办理留抵退税,累计为31户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5014万元。实现“红利账单”100%推送,累计向21.25万人次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确保红利账单推送至全部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企业。承接非税划转开创新局面。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划转征收工作,主要以银行签约代扣代缴及村干入户上门收取现金的方式进行征缴。累计参保人数约为64000人左右。充分体现了减税降费效果,为企业带去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鼓励企业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增加劳动就业、支持“双创”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强化依法治税。兴宁区税务局一是按照统分结合、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两级分析,三级应对”,建设专职风险管理团队,目前已有15人。截至2019年11月20日,共开展风险应对任务1221户次,查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税款、土地增值税2300多万元,风险任务完成及时率100%。二是从2019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工作。按规定公示相关行政公开内容,配备执法记录仪9台,建设1间约谈室,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推动形成职责明确、权责统一、依法行政、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四)扫黑除恶取得新进展。兴宁区税务局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对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一是成立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四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到部门到岗到人。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谈话活动,共146人次参加。二是以日常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为切入点,针对商贸集市、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存疑纳税人进行系统性摸底清查和打击整治,通过实地走访、约谈人员等方式深挖彻查问题、督促整改。三是深挖“保护伞”,分别于3月和7月两次组织兴宁局全体干部职工(232人)如实填报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个人情况。暂未发现有人员参与黑恶势力活动或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的情况。四是对城区扫黑办转办案件以及市局办公室信访转办案件,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五是立足税收工作实际,突出行业“治乱”。积极开展成品油市场源头整治工作。配合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对涉传出租屋开展追缴税费工作。截至2019年11月25日,共追缴涉传出租屋3户,追缴税费1006.5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兴宁区税务局为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促进公平公正监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市税发〔2019〕96号)要求,下达公文《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通知》以及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时间表》、《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三项制度”专题培训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三项制度”联络员制度》(南兴税发〔2019〕37号),贯彻落实好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二)兴宁区税务局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1号)要求,积极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健全完善法制体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源头上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合规。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建立完善决策机制。一是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并完善决策规则。在税务工作中,自觉接受外部门的监督,虚心听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下达公文制订兴宁区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 对提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事项由法制部门受理,经税务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审议后作出决定并由提请单位执行。三是根据有关人员岗位工作的调整,及时调整兴宁区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定重大决策事项、梳理审理流程,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增强重案审理规范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规范税收行政裁量权的运用。兴宁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规定进行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平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处罚岗位人员有变动时,对新上岗的行政处罚人员一定要加强行政处罚程序、处罚标准方面的学习,才能上岗,从源头上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的准确合理。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信用与惩戒相辅原则,兴宁区税务局对纳税人逾期申报的违法行为执行统一的处罚标准。

(二)规范行政许可。按照规范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我局对税务系统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纳服规范、征管规范执行。我局与中软公司开发电子填单系统,将税务大厅原有各类纸质表单转换成电子表单,实现表单自动获取、模板实时显示、金三自动导入,免去纳税人人工填表。目前已实现发票代开、零申报等33项高频业务办理,大大的方便了纳税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依法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从内控组织领导方面、内控制度落实和建设方面着手开展工作调研,针对我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二)抓内控机制建设工作

1.协同征管、税政、纳股、财务、办公室、人教等部门,全新修订原兴宁区国、地税局制订的内部控制规范。

2.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协同征管、税政、纳股、财务等部门设立若干风险点,增强内控监督平台的风险防控能力。

3.完成各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及兴宁区税务局全年内部控制工作的自我评估工作。

(三)做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日常管理工作

立足实际抓好各股所、分局范围内的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内控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审查,对产生的过错数据,及时提醒、查找原因、纠正过错,做到事中监控不缺位。对内控平台上已成事实的固化过错数据,允许责任人进行陈述申辩,对申辩意见督审人员进行核实调查,判定过错行为形成的原因、违反的条例规定,对过错产生的影响大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提出追责意见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发挥事后警醒的督导作用。

(四)开展各类专项督察

1.减税降费工作督察。积极主动作为,根据兴宁区税务局减税降费领导工作小组的工作布置,开展对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工作落实督察。做好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核定的督察工作,让纳税人真真正正享受到国家的减税红利。

2.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督察。根据南宁市税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兴宁区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察督导工作部署,对我局上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督导:一是围绕政治站位,组织工作部署情况的督导。二是围绕宣传力度、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三是围绕深挖彻查,治理干部涉黑涉恶,深挖“保护伞”情况的督导。四是围绕综合治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督的督导。

3.开展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督察。根据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非税收入系统征管承接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涉及社保费征缴职能划转工作相关文件清理。

4.开展个人所得税工作督察。根据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清单,逐项开展督察,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五)完成重庆特派办税收执法督察责任追究

根据《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督察审计报告〉涉及相关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的通知》(南市税函〔【2019〕】20号文件)要求,我兴宁区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兴宁区税务局存在的执法过错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在个税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方面,存在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2次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执法过错行为;增值税发票管理和风险快速反应机制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将部分涉嫌虚开发票纳税人移交稽查部门查处、未按规定限制部分新办纳税人离线开具发票、未按时完成异常发票审核工作等问题,根据规定对上述执法过错行为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结合兴宁区税务局实际,在税务执法工作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鼓励和支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税务执法行为,采用文字、音像记录的形式,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重大执法决定前,要由法制审核机构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四是由法制股牵头成立检查组,成员单位有法制股、税政股、纳税服务股、纪检组等部门,对第三方涉税服务机构乱收费行为开展排查及进行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经查看兴宁区税务局设在办公区1楼、办税厅2楼等位置的5个举报箱、意见箱进行检查,没有发现举报信件,通过询问办公室信访件收集情况,没有收到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信件;随机抽取6户企业进行了电话核实以及自查12366平台,未接受到关于第三方涉税服务机构乱收费情况的投诉举报。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加强全体干部法治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2019年,按照兴宁区税务局的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首先安排法制股人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的师资培训,然后组织了全员培训,包括现场培训和场后辅导培训,共进行了2批次现场培训,现场培训49人次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培训的,过后由参加现场培训的人员对其进行辅导培训,此外,还组织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的“三项制度”视频培训会议。多形式“三项制度”专题培训,教育和引导税务班干部全面提高执法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二)组织学法用法培训考试。组织开展兴宁区税务局工作人员2019年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切实抓好学习考试工作,参考率须达到100%,合格率须达到100%。通过培训考试,促使全体执法人员熟悉掌握税法规定的实体内容和执法程序,以及相关行政法律基础知识,不断增强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和本领。

(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邮政快递、上门走访、培训会、座谈会、入户辅导、税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亮点颇多。

1.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覆盖面。一是主动联系京东物流公司,利用快递员接触面广、送件快的优势,邀请京东“快递小哥”当起了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派送员,为兴宁区纳税人派送政策包裹。每份派发的包裹上将附送宣传折页、税务公众号二维码,将减税降费政策大礼包送到纳税人手中。截止11月20日,京东物流共妥投9977户纳税人。二是在地铁一号线、三号线人流量大的朝阳站、火车站等站点投放减税降费宣传海报、灯箱广告,共计投放灯箱29块,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三是精准推送服务,自行制作《个体户减税降费宝典》《致兴宁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一封信》等宣传册,按企业规模大小分门别类,通过邮政快递、上门走访发放等方式推送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据统计,给辖区一般纳税人邮寄政策资料共计3995户;为小规模发放资料约12000份。此外,还通过微信群、短信、办税服务厅大屏幕、宣传栏等途径做好有关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

2.依托纳税人学堂,加强政策培训。积极组织纳税人开展个税、增值税改革、社保等各项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帮助企业用好政策,现场为纳税人答疑解惑。截止11月20日,减税降费专场培训69场次,共计培训纳税人3028人次,个人所得税针对财政统发的行政事业单位、重点税源及重点培训户组织开展培训29期,培训代扣代缴单位和纳税人21107人次,QQ微信解答约1000户次,分行业精准发送政策短信634365 条。

3.为纳税人上门个性化辅导。考虑个体户等小微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兴宁区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按照类别、有重点的逐一上门实地走访,将服务送上门,在万里汽配城等3个专业市场悬挂减税降费横幅、张贴减税降费宣传海报,并安排2—3名税务人员在各专业市场驻点2天,为纳税人提供现场政策辅导,把优惠政策送到户。

4.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4月税收宣传月营造落实增值税改革良好氛围,在税宣月启动仪式上进行增值税改革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共邀请6家媒体到场,共计培训纳税人70户次。同时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组织开展“学雷锋送政策服务新办企业”活动,为新办企业送上“量身定制”的“成长政策套餐”,并为他们解答成长路上遇到的涉税问题。通过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业务的宣传、培训、辅导,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以及纳税人的获得感。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兴宁区税务局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统筹负责全局税收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及法治创建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兴宁区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的建设工作,2019年前三季度,兴宁区税务局每个季度召开兴宁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工作报告会议,总结和报告本局每个季度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情况。

(二)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法制机构和人员保障,设有专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法制股,目前配备了3名干部,1名协税员。二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兴宁区税务局已经有98人持有税收执法资格证在官网公示。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兴宁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安排的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紧密联系实际,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局2019年“三项制度”进展情况:制订“三项制度”的推行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三项制度”联系员制度,进行了全员培训,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开展税收执法人员资格证件摸底调查和清理工作,把兴宁区税务局执法主体主要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执法人员证件、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经、法律救济渠道,这些内容在官网进行公示,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按规定完成南宁市税务局30项公示内容,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税收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且有序推进音像记录工作,目前共有9台执法纪录仪,已分发到各个业务部门,正在铺开全程记录的工作。制定并在公文系统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的通知》,对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重大执法事项,在作出重大税务行政决定前,先经法制审核机构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十、税务法治工作存在问题

(一)综合治税能力仍待提高。一是法制审核人员远远不够,并且没有法学专业的专业人员;二是干部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改革工作多、任务重,对干部素质能力的要求更高了。三是现基层工作人员存在法治意识不高、知识储备老化,符合现代税收征管要求的风险应对、信息管税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专用型人才不足的问题。

(二)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有待进一步明确。与地方政府、人社、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统筹协调和业务整合有待加强。

(三)行政处罚程序尚有个别不够规范的情况。2019年7月,兴宁区税务局被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一次,南宁市税务局已经作出了行政复议裁定,虽然裁定兴宁区税务局在执法主体及适用法规及行政处罚载量权方面没有问题,但是兴宁区税务局存在加盖印章有误、行政处罚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税收行政处罚告知书》、《税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同一天送达,减损了行政处罚相对人充足的陈述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原因分析:一是由于当时尚未推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的工作,对于与行政处罚相对人的沟通过程,并没有全程音像记录,最后只能以税务文书的签收日期为收到时间,造成行政复议的不利局面;二是由于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不够细致严谨,在税务文书中出现加盖印章错误的问题;三是由于当时尚未推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未经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一般的行政处罚程序都未进行法制审核。改正措施:加强税收执法培训,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促进我们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等税收执法行为时,一定要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从源头上减少执法风险;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进全程记录的工作,有效保障税务机关、税务执法人员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全面推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发挥法制审核委员会审核的功能,从体制上减少执法风险。

十一、2020年法治工作打算

(一)法治引领,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场坚定,立足本职,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二)抓实全员业务教育培训。适应改革需要,坚持以素质教育立人,持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全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能力,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把依法治税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把兴宁区税务局建设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高效文明的干部队伍,为经济建设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继续严格执法监督。继续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认真开展税收执法过错督察。立足实际抓好各股所、分局范围内的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内控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审查,对产生的过错数据,及时提醒、查找原因、纠正过错,做到事中监控不缺位。对内控平台上已成事实的固化过错数据,允许责任人进行陈述申辩,对申辩意见督审人员进行核实调查,判定过错行为形成的原因、违反的条例规定,对过错产生的影响大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提出追责意见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发挥事后督导作用。

(四)继续抓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的落实。借助大数据分析,继续开展包括纳税人实体学堂、网络直播等各种推广形式宣传减税降费政策,提高宣传覆盖面,通过短信、邮寄等方式实行精准辅导培训,把优惠政策宣传到位,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减税降费实打实、硬碰硬,让纳税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五)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兴宁区税务局将紧紧围绕城兴宁区政府及南宁市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不懈怠、不松劲,狠抓严管,思想认识上再统一,责任落实上再压实,协作配合上再加强,宣传发动上再发力,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持续深化,优化提升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把“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作为2020年依法行政的核心工作来抓,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七)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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