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申报错误更正”功能上线的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2.10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北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申报错误更正功能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广西电子税务局)正式上线,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办理渠道
(一)广西电子税务局进入方式: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税务局(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税务局”或输入以下网址:http://www.gxgs.gov.cn)官网首页的“广西电子税务局”进入。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错误更正”功能模块进入方式:
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后进入“我要办税”下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选择“申报更正或作废”后点击进入“申报更正”。
二、功能概述
“企业所得税申报错误更正”功能上线后,纳税人可自主发起当期或往期企业所得税申报记录更正,无需税务人员审核办理。
(一)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错误更正。只允许更正当期或最近一次属期的月(季)度预缴申报记录。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错误更正。允许更正之前所有属期的年度纳税申报记录。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错误更正真实性责任由纳税人承担,请纳税人核实申报错误更正数据后点击“申报”,提示“申报成功”即为办结。
(二)请纳税人在进入广西电子税务局输入密码、业务办理等环节注意自身数据安全,在业务办理完成后及时退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