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经清理确认,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发文说明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州地税发〔2005〕 93号 |
2005年6月1日 |
2 |
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转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 |
州地税发〔2006〕156号 |
2006年9月30日 |
3 |
黔西南州国家税务局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黔西南州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
黔西南州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
2013年7月8日 |
4 |
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
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
2017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