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9-1-17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18年第1号通告)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月20日20:00至1月31日7:59进行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并库工作。届时,我省税务机关征管信息系统将进行停机切换,有关涉税(费)业务将暂停办理。
为保障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个人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并库期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等所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业务。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单位,务必于2019年1月17日前到税务机关开具《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并到开户银行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事宜。
三、机关事业单位因财政拨款未到位等特殊原因,无法在1月17日前完成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费缴纳的, 按照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和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于2月28日前到相应地点办理1月份的社保费缴纳事宜,确保待遇不受影响。
四、城乡居民因金税三期征管信息停机,无法在1月17日前完成养老保险费缴纳的,由税务机关出具《征管信息系统停机期间无法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证明》给参保个人,参保个人务必于2019年2月28日前到税务机关办理社保费缴纳,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征管信息系统停机期间无法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证明》和缴费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权益记录和待遇申领,确保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