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掌上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9号
全文有效
2021.12.13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贵州省税务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进一步优化和新增微信端、支付宝端和贵州税务APP等“掌上办”渠道社保缴费业务功能,为全省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提供更为安全、便捷的社保费缴费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微信端
(一)登录途径
1.关注“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享服务”—“社保缴费”栏目,输入缴费个人用户信息。
2.进入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注意确认当前定位为贵州省范围内)—“社保综合”—“贵州社保缴费服务”栏目,输入缴费个人用户信息。
(二)新增功能
1.证明类。新增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开具、补开《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功能。
2.查询类。新增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选档)记录查询、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已缴费查询,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查询和证明查验功能。
二、支付宝端
(一)登录途径
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注意确认当前定位为贵州省范围内)—“社保”—“社保缴费”栏目,输入缴费个人用户信息。
(二)新增功能
1.证明类。新增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开具、补开《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功能。
2.查询类。新增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选档)记录查询、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已缴费查询,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查询和证明查验功能。
三、贵州税务APP
(一)登录途径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浏览器打开后点击“下载”,完成“贵州税务”APP下载安装,注册并登录。
(二)新增功能
1.证明类。新增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开具、补开《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功能。
2.退费类。新增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退费申请、特殊缴费退费申请功能。
3.委托扣款缴费协议类。新增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两两协议签订、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功能。
4.查询类。新增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查询、申报情况查询、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选档)记录查询、社保费已缴费查询、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查询和证明查验功能。
5.公众服务类。新增操作手册查看功能。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社保缴费渠道提供的功能,详见《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社保缴费“掌上办”功能清单》(附件1)。
(二)上述“掌上办”缴费渠道的操作流程,详见《社保缴费“掌上办”操作手册》(附件2)。
(三)我省社保缴费其他“掌上办”渠道功能情况,可通过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询《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2019年第16号通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2020年第12号通告)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新增中国银联“云闪付”缴纳社会保险费渠道的通告》(2021年第8号通告)等相关内容。
特此通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