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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财税[1995]所字第356号海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和减免税期限计算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和减免税期限计算问题的通知

琼财税[1995]所字第356号

全文有效

1995年8月11日

省地方税务局、省征税服务中心,各市县财税局、征税服务中心,洋浦财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21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和减免税期限计算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在我省内举办内资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和减免税期限的计算也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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