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专项检查和民政福利企业纳税检查情的通报
豫地税函[1997]第183号
全文有效
1997年12月22日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豫地税发[1997]118号文件的要求,各地地税机关周密部署,全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专项检查和民政福利企业纳税检查工作于11月10日结束,现将检查情况通报你们,以便各地今后加强对地方税的征管工作。
附件:(略)
1、《全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专项检查和民政福利企业纳税检查情况通报》
2、《河南省地税局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专项检查和民政福利企业纳税检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