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交通货运业税收管理情况调查的通知
豫地税税函[2003]49号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货运业税收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交通货运业税收征管情况调查。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全市交通货运单位和个人数量、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注册登记情况。
二、发票管理局对从事交通货运业的单位和个人发票的领购、开具方式(是企业领购自开发票,委托运管等部门代开发票,还是到税务机关集中代开)。
三、2002年全市交通货运业发票印制、领购、发售、代开数量、金额。货运单位和个人领购、开具、保管、缴销情况。
四、你市对交通货运单位和个人采取何种税收征管方式。2002年全市交通货运业缴纳营业税、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情况。
五、货运单位的经营管理模式、自营车辆、租赁承包车辆挂靠经营车辆数量、经营核算方式、缴纳税款方式、交通主管部门对货运单位和个人是如何管理的。
六、你局对当前交通货运单位和个人发票管理、税款征收中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改进建议?
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请于3月底前上报省局。
附件: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调查表(略)
二00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