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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地税税函[2003]49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交通货运业税收管理情况调查的通知

09-29 豫地税税函[2003]49号 我要评论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交通货运业税收管理情况调查的通知

豫地税税函[2003]49号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货运业税收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交通货运业税收征管情况调查。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全市交通货运单位和个人数量、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注册登记情况。

  二、发票管理局对从事交通货运业的单位和个人发票的领购、开具方式(是企业领购自开发票,委托运管等部门代开发票,还是到税务机关集中代开)。

  三、2002年全市交通货运业发票印制、领购、发售、代开数量、金额。货运单位和个人领购、开具、保管、缴销情况。

  四、你市对交通货运单位和个人采取何种税收征管方式。2002年全市交通货运业缴纳营业税、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情况。

  五、货运单位的经营管理模式、自营车辆、租赁承包车辆挂靠经营车辆数量、经营核算方式、缴纳税款方式、交通主管部门对货运单位和个人是如何管理的。

  六、你局对当前交通货运单位和个人发票管理、税款征收中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改进建议?

  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请于3月底前上报省局。

  附件: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调查表(略)

  二00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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