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的通知
驻地税发[2012]第52号
全文有效
2012年5月18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经济开发区局:
近年来,驻马店市地方税务局一直大力推广网络发票,但是由于cn通道有限,制约了网络发票的进一步普及应用。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版普通发票样本及做好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豫地税发[2010]112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广大用票户使用网络发票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驻马店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利用vpn通道,在全市范围内推广vpn网络发票。
一、推行网络发票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推行使用网络发票,建立“机具开票,逐笔开具;发票有奖,鼓励索票;查询辨伪,防堵假票;票表比对,以票控税”的发票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税务机关从“以票管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
(一)保证发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彻底解决纳税人开票信息不全或税务机关采集信息不全的问题。
(二)实现实时查询,为发票的真伪鉴定提供新的途径。
(三)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办税通道。网络发票的实时在线开具,在为税务机关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开票情况提供方便的同时,也进一步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二、推行网络发票实施步骤
本着积极稳妥、稳步推进的原则,网络发票的推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试行阶段(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
各级税务机关研究制定vpn网络发票的推行方案及具体操作事宜;并对全市拟使用vpn网络发票的纳税人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一手资料;在驿城区局、高新区局、直属税务分局所辖范围内确定三十户纳税人,试点使用vpn网络发票。
(二)全面推广阶段(2012年6月1日起)
根据试行单位的运行情况,从2012年6月1日起,逐步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网络发票,取消手工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