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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欠费的温馨提示

09-30 我要评论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欠费的温馨提示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4.26

各参保单位:

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工作安排,为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省集中统一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预计将于2021年6月在襄阳上线。

2019年7月19日湖北省人社厅下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明确了各地从接入全省集中企保系统起征收滞纳金,征收的标准为日万分之五。按照上述精神,省集中企保系统中设置了补缴业务的利息和滞纳金计收功能,自动计征欠费所产生的滞纳金。请各参保单位注意政策变化,如有疑问可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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