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关于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2.5.25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税党委办发〔2021〕17号)和湖北省税务局工作要求,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组织实施全局性、复杂性风险任务应对,其他应由市(州)税务局承担的风险管理事项;承担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收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二、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东山路2号
联系电话:0719-8110411
邮政编码:4420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