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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价房服[2003]160号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09-29 鄂价房服[2003]160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废止一批价格文件的通知》 (鄂价办[2015]109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价房服[2003]160号

失效

2003年6月6日

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申请》(鄂航信字[2003]007号)悉。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急计价格[2002]1381号)和《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培训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计价格[2002]133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服务时,可按每户每年495元收取技术服务费。

  二、考虑到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专业性较强,需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参照外省同类价格水平,并遵循“自愿有偿”的原则,核定你公司增值税防伪税控子系统专用设备培训费按每期(三天)300元/人收取(含教材费、教师课时费、上机费、证书费等费用),此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随时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四、实施收费前,必须按规定到省物价局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接受年度审验。

  五、以上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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