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堤防维护费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06年12月1日
武汉市、襄樊市、十堰市地方税务局:
经省政府批准,对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06年度以前未缴纳的堤防维护费予以免征;自2006年度起,必须按期足额缴纳堤防维护费。请按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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