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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政办发[2010]86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收入征收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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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收入征收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86号
全文有效
2010年8月4日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切实抓好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和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加强税收征管,依法治税,依法征收,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一)严格税收征管。各级税务部门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密切关注重点税源动态,积极挖掘税源潜力,加强对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和房地产税等重点税种的征管。认真清理地方自行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取消越权出台的税费减免政策,防止税收流失。
  (二)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各级税务部门要对欠税大户展开全面检查,逐户分析,分类排查,按户制定清收计划,按月下达清欠目标,并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将欠税监缴入库。对有能力缴税而屡催不缴的,要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把欠税数额压到最低限额。
  (三)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稽查力度,狠抓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做到应收尽收。
  二、大力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
  (一)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收入管理。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严格执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认真落实“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管理制度。既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应收尽收,又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严厉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不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编制方案。切实将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国有企业税后利润应上缴财政的收入、股份制企业国家股分红收入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费收入等及时足额地收缴,科学合理地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确保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加大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力度,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障资金兑付风险。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基金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不断强化社保基金的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加大对社保基金欠费的追缴力度,尤其要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的追缴,将退休人员的待遇享受与缴费情况挂钩,切实增强社保基金保障能力。
  三、强化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约束
  (一)从严控制行政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控减行政支出的通知》(荆办发[2009]12号)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公务车辆购置、因公出国出境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经费等费用开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维护稳定、惠及民生等关键领域。
  (二)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认真执行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严格预算约束,不得随意调整预算。确因政策和客观情况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照预算调整程序报同级人大审批。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安排有偿债准备金缴交预算的单位应切实履行缴交义务,按月足额及时缴纳偿债准备金。
  (三)强化收支监督,规范财政管理。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预算执行和惠农、社会保障、救灾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各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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