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税收促发展、发展保民生税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09年7月2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税收促发展、发展保民生”税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襄樊市“税收促发展、发展保民生”税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襄樊经济总量“四年翻番”的战略目标,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8月到年底开展以“税收促发展、发展保民生”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税收促发展、发展保民生”为主题,充分依托各种载体,创新形式,强化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通过税收宣传活动,使各级税收机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帮助企业渡难关,更加自觉地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使广大纳税人不断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严格遵守税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自觉履行好纳税义务,进一步改善征纳关系,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环境,促进税收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主要活动
(一)在市人民广场举行襄樊市“税收促发展、发展保民生”税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和税收政策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国税、地税部门文艺节目表演。(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财财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二)创新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活动。1、加强对税收宣传的宣传报道。襄樊日报社和市广播电台、电视台要配合税务部门对税收宣传的有关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由市委宣传部、襄樊日报社、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2、在《襄樊日报》和《襄樊晚报》开办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由襄樊日报社、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3、在“襄樊政府网-开展“征纳在线互动”活动(由市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4、开展户外税收宣传活动。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疑难问题、赠送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在市区公交车进行税收公益广告宣传。(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三)开展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进千家企业活动。国、地税部门要继续深化“点对点,一帮一”服务千家企业活动,要把征管工作与纳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要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应对金融危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有关减税政策和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该退的退、该减的减、该补的补,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另一方面,要全面开展税源分析、税收预测预警分析、税收管理风险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强化对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的分析。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的变化,全面掌握影响税收变化的因素,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由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四)开展重点行业税收规范活动。在全市开展规范流通领域税收秩序专项活动,在纳税人自查补报的基础上,组织专班对各类品牌总经销、总代理、分销商及专卖店开展调查,宣传解释税收政策,理顺管理秩序,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征纳行为(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五)开展税收稽查和发票打假活动。要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抗税行为,重点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两套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手段进行偷税的行为;继续开展发票打假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和整治制假、售假、用假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发票市场;要严厉打击利用网上银行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税收的违法行为。要完善征管手段,创新征管方式,堵塞漏洞,防止税源流失(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六)开展正反面典型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十强百佳”纳税人评选表彰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系列报道,倡导和激励纳税人诚信纳税;另一方面,要对查处的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达到教育警示、促进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的目的(由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七)开展优秀征管干部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市国税、地税系统各评选10名优秀税收管理员、10名优秀税收稽查员、10名优秀税收服务员,以市政府名义表彰。(由市人事局、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税收宣传月活动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事局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宣传活动方案的分工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协作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形成税收宣传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