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张湾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张湾区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张湾区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日期 | 文 号 |
1 | 十堰市张湾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 2014年9月28日 | 十堰市张湾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