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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便函[2015]44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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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货便函[2015]44号

全文有效

2015-5-13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省局经研究决定,对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航信”)2015年增值税预征率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自2015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湖北航信货物销售部分增值税预征率暂定为1%,应税服务部分增值税预征率暂定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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