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上市股份制企业派息分红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武地税发[2002]150号
全文有效
2002.06.18
各区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上市股份制企业派息分红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核实征收工作。
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各区分局应对表中所列的24户上市股份制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情况进行全面的核实征收,并对其派息分红扣缴税款进行宣传辅导,督促扣缴义务人严格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保证扣缴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将征收情况统一填制《武汉市2001年度上市股份制企业派息分红方案统计表》,于7月20日前报送市局税政管理二处,同时于年度终了填制《股份制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表》上报市局税政管理二处。
二、做好企业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对企业发行的各类债券,各区分局也要做好清理、核对及征收工作,并于年度终了将扣
缴个人所得税情况统一填制《股份制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表》上报市局税政管理二处。
附件: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上市股份制企业派息分红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