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通知
全文有效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税务局关于组建地方税务机构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鄂政发[1994]71号)精神,省地方税务局已正式成立,从七月一日起开始运行。省地方税务局定为正厅级,属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履行全省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负责拟定省政府授权的地方性税收法规,承担全省地方税务系统的垂直管理任务。省地方税务局印章自文到之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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