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湖北  >  咸政函[2018]20号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

咸政函[2018]20号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

09-29 咸政函[2018]20号 我要评论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

咸政函[2018]20号

全文有效

2018.8.14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