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税务局关于向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批量扣缴服务的通告
天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9.3
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便捷、便利广大城乡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两保”),保障保费收缴安全,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面向全市推出批量扣缴方式缴纳“两保”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批量扣缴“两保”实施银行。我市批量扣缴“两保”实施银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市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二、批量扣缴“两保”推行步骤。2019年10月31日以前仅在皂市、胡市、九真、小板、干一、马湾等6个乡镇试点推行实施;2019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实施。
三、批量扣缴“两保”对象范围。一是批量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二是批量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范围为:除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不含贫困人员和在校学生。
四、批量扣缴“两保”办理方式。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邮储银行卡或存折(户名与实际缴款人一致)到邮储银行各网点办理委托扣缴“两保”签约手续,即可批量扣缴“两保”。
五、相关注意事项。一是新参保城乡居民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人社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批量扣缴“两保”相关事项。二是补缴以前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只能通过湖北税务手机APP缴费或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缴费。三是及时、足额预存保费。自签约批量扣缴“两保”之日起,只要指定银行账户内有可供划扣“两保”的余额,每年自动扣缴“两保”,再无需耗时、往返办理,请参保人及时、足额预存保费,方便扣缴。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