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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关于推广“网上申领、邮政免费寄递”发票业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关于推广“网上申领、邮政免费寄递”发票业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2.27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自2020年1月1日起,市税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纳税人“网上申领、邮政免费寄递”增值税发票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已采集实名制信息的,除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及新办小型商贸企业以外的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网上申领、邮政免费寄递”的方式领用增值税发票。

二、领用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出口货物销售发票。

三、网上申领流程

(一)提交申请:纳税人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直接搜索“发票领用”或者在“我要办税——发票——我要领用”模块中提交申请,并填写发票种类、领购数量,按照要求填写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和收件地址。

(二)收取发票: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发票选择邮政免费送达的,收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收件人应为申请时选择的收件人本人),当场核对邮件中的发票种类和数量,检查发票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在收票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交投递员。核对发现问题的,邮件当场退还投递人员。

(三)下载发票电子号码(收到纸质发票后):使用金税盘的纳税人在开票软件“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领用发票”模块下载发票电子号码;使用税控盘的纳税人在开票软件“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网络发票分发”模块下载发票电子号码。

四、发票邮寄资费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领发票,实行免费寄送,纳税人无需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五、服务时限

城区纳税人工作日上午11点前网上申请领用发票并审核通过的,当日送达;下午5点前网上申请领用发票并审核通过的,次日送达。  

乡镇纳税人工作日下午5点前网上申请领用发票并审核通过的,次日送达。

遇法定节假日,配送时间顺延。

咨询服务电话:0728-332441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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