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税务局致扣缴义务人关于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友情提示
湖北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6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是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的主要渠道。2020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APP已经上线收入及纳税明细记录功能。为确保顺利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维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请您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提醒辅导本单位职工下载并注册手机APP
请提醒贵单位职工下载并注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并及时填报和更新基础信息;引导单位员工使用互联网移动端这种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二、提醒辅导本单位职工使用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
请提醒贵单位职工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查询、确认本人2019年以来的综合所得收入及纳税明细记录。如对收入纳税明细记录存在异议,可通过申诉功能对收入明细发起异议申诉,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三、提醒辅导本单位职工录入银行账户信息
为方便贵单位职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退税或缴税,请提醒单位职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中心”填报本人银行卡,并注意填报的银行卡应是本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I类银行账户或者银行柜面开立的银行卡。
在纳税人自愿的前提下,除在手机APP端填报银行卡信息外,也可由扣缴义务人将其工资卡信息通过扣缴客户端提交税务机关。
如您还有疑问或困难,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务机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