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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税地字[90]第99号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大中型工矿区开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权限问题的通知

09-29 湘税地字[90]第99号 我要评论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大中型工矿区开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权限问题的通知

湘税地字[90]第99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县税务局:

     关于大中型工矿区开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权限问题,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对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工矿区授权省税务局审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权限重新予以调整。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权限如何调整,待国家税务局明确土地使用税减免权限后,一并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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