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江苏  >  苏地税发[1997]9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1997]9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09-29 苏地税发[1997]93号 我要评论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1997]93号

全文有效

1997年5月20日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1997]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清各地结合全省个人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苏地税发[1997]3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加强对个体户和外籍人员的征管,抓好高收入者和高收入行业的专项检查,为使我省个人所得税工作再创佳绩而努力奋斗。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