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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税发[1996]82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管理范围调整后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管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09-29 苏地税发[1996]82号 我要评论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管理范围调整后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管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1996]82号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及常熟、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管理范围调整后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管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苏国税发[1996]173号苏地税发[1996]60号通知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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