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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地税发[2004]32号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09-29 徐地税发[2004]32号 我要评论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徐地税发[2004]32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分局:

  现将苏地税发[2004]25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认真开展清理检查工作,确保清理检查到位,纠正处理到位。在清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各单位应于2004年3月10日前将清理检查工作的总结及报表上报市局政策法规处。

  二OO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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