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修改〈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1.5.14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法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发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修改〈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网站(网址:jiangxi.chinatax.gov.cn)“意见征集”栏目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南大道456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政策和法规处(邮编33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修改〈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1年5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修改《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规范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法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对《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9、10、13、15、33、37、39、49等10项执行标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
《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根据本公告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
征集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