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江西  >  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关于挂牌后办税服务厅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关于挂牌后办税服务厅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关于挂牌后办税服务厅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8-07-2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挂牌后办税服务厅工作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德兴市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保持不变。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德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93-7518611。

二、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挂牌之日起启用新版税收业务专用章。新版税收业务专用章上方环排“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字样,下横排“税收业务专用章”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