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沈阳市饮食业定额专用发票印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沈地税票[1997]250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沈阳市饮食业定额专用发票印制管理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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