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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10月份社会保险费各险种征缴期限的通知

10-09 辽宁 社会保险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10月份社会保险费各险种征缴期限的通知

辽宁税务  辽宁税务  2022-10-09 10:57 发表于辽宁

尊敬的缴费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经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协商,决定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2022年10月征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10月28日。

为保障您能够按时享受各项社保待遇,请您尽早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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