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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地税综[1997]87号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即发《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的通知

09-29 沈地税综[1997]87号 我要评论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即发《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的通知

沈地税综[1997]87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综合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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