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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辽宁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08年12月29日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辽地税函[2008]2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请各基层局抓紧组织对有关税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尽快了解、熟悉、掌握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汇算)申报表及附表的各项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以便研究解决。同时做好对企业的宣传辅导工作,使企业财务会计人员能及时、准确地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汇算)申报表及附表,顺利完成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附件:(略)

  1.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2.辽宁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汇算)申报表(A类)

  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汇算)申报表(A类)填写说明

  4.辽宁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5.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汇算)申报表(B类)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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