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提纲》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08年3月31日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提纲内容,通过多种途径,向纳税人广泛宣传解释耕地占用税新条例,做好面向纳税人的辅导工作,以推动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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