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辽宁  >  锦地税征[1999]第7号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有关问题的通知

锦地税征[1999]第7号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有关问题的通知

09-29 锦地税征[1999]第7号 我要评论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有关问题的通知

锦地税征[1999]第7号

全文有效

1999年2月3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涉外处: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登记管理,便于在推行税收征管现代化工作中准确识别纳税人主管征收地税局(分局),适应对纳税人有关情况统计的需要,根据辽地税征[1998]401号、辽地税征[1999]5号及辽地税征[1999]19号文件的精神,现将锦州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和市直属分局代码的编排做如下规定:

  一、关于各类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的确定

  (一)纳税人识别号由1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6号为行政区划代号,后9位为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标准代号(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码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其15位作为纳税人识别号。第一位至第二位为省级代码,第三位至第四位为市级代码,第五位至第六位为县(市)区代码。比如凌海市纳税人识别号前6位为210724,21为辽宁省,07为锦州市场,信息24为行政区代码 纳税人申报输变更税务登记的,其纳税人识别号不变;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纳税识别号同时终止使用。但因纳税人住所或经营地点变动,涉

  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其纳税人识别码的前6位行政区域码由迁达地税务机关重新赋予,后9位纳税人识别代码不变。

  (二)为能够从代码中准确识别市直属分局的管户,市直属征收分局所辖纳税人识别号第五至第六位编码段为60一69,我市规定直属土分局管辖的纳税人为61,直属二分局管辖的纳税人的为62。

  (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试验区局所辖纳税人识别号第五至第六位编码段为40-49。

  (四)市涉外分局(处)所辖纳税人识别号第5-6位编码段为30。

  (五)各县(市)区局下属的各直属征收分局、中心所、开发区可在15位识别号后加缀,其加缀码为排列顺序为大写英文字母A、B、C、D、E等(字母G除外)。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识别号的确定

  (-)个体工商业户使用全省统一规定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前14位为阿拉伯数字,第15位为大写英文字母G。其中:第一至第六位代表纳税人所在行政区域,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标准代码,第一至第二位为省级代码,第三至第四位为市级代码,第五至第六为区、县(市)级代码,第七至第八位为主管科(所)代码,第九位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代码,第10-14位为纳税人顺序编码,第15位为个体工商业户专用识别码,用大写字母G表示。

  (二)第七至第八位各主管科(所、分局)及第九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代码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后报市局征管处备案。

  以上所述纳税人识别号从1999年全国统一换发税务登记正、副本时开始实施。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