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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公告〔2019〕2号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关于取消发票有奖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关于取消发票有奖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公告〔2019〕2号

全文有效

2019.2.28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降低税收工作成本,经盘锦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发票有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3月1日起,废止《盘锦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部分行业中开展发票有奖活动的公告》(盘锦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关于修改<盘锦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部分行业中开展发票有奖活动的公告>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二、第20190201期发票有奖活动于2019年3月7日举行,兑奖事宜按原程序办理。咨询电话:0427-2380178。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3时至17时(法定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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