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6-03-30
为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规定,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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