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一九九二年全区工商税收任务的通知
内税计字[1992]29号
全文有效
1992年1月16日
各盟税务处、市税务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1992年工商税收34.72亿元的任务已经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税务专业会议研究确定,收入任务比上年实际入库增加2.63亿元,增长8.19%,其中:中央级工商税收任务2.52亿元,增加0.38%亿元,增长18%,地方级工商税收任务32.2亿元,增加2.24亿元,增长7.48%,(各盟市的税收任务按附表执行)。出口退税计划这次会议不作分配,由自治区税务局掌握执行,单项考核的个体经济税收和个人收入调节税任务待国家税务局下达后我们下文分配各地。总的看,1992年的税收入主增长幅度大、指标打的比较满,任务是艰巨的,因此,各地税务部门从年初一开始就要抓紧抓好各项税收工作,树立坚定信心,发扬顾全大局,为国家分忧、勇挑重担的优良传统,会议结束后要将收入任务尽快层层落实,实行目标管理,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税务局。
一九九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