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关于慈溪市慈善总会等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慈溪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8.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963号)精神,经审核,确认慈溪市慈善总会等4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慈溪市慈善总会
2、慈溪中学教育基金会
3、慈溪市馨贝教育基金会
4、慈溪市逍林镇中心小学岑同教育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