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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更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更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3.1.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宁波市部分开发区税务机构设置工作部署的要求,为确保我区税务机构更名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区税务机构更名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于2023年1月1日更名,承继原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更名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997号,邮政编码:315100。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另设宁波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贵驷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点,办公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兴海北路2039号,邮政编码:315200。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地址: http://ningbo.chinatax.gov.cn/gaoxin。

二、税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完成后(2023年1月2日24时),纳税人、缴费人可在各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终端等正常办理涉税(费)业务。

三、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甬高税公告2018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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