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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财行〔2016〕11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09-29 青财行〔2016〕11号 我要评论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青财行〔2016〕11号

全文有效

2016.4.28

市直各部门、单位:

   近期,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相继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及《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汇总发布了各地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我们对此进行了整理,并形成了《青岛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现印发给你们,自5月1日起执行。

  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各部门、各单位可自行下载。今后如有调整,我局将及时更新发布。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两区四市”出差,差旅住宿费标准仍按照青财行〔2015〕22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青岛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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