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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企业间存量房屋转移登记需提交涉税资料

青岛市税务局企业间存量房屋转移登记需提交涉税资料

青岛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8.12

企业间存量房屋转移登记需提交涉税材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名押印),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于我处”字样,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1、采用简便计税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提供上手发票或者上手契税税票(信息共享获取的可不提供)

2、采用重置成本法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提供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原件、支付评估费用凭证及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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