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3]148号
全文有效
2003年6月27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改善投资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五项工程”建设的精神和我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 市局研究决定对我局部分工本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免收下列收费项目的工本费
(一) 《发票使用证》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二) 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和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税务管理专用卡(发票IC卡)。
二、调整下列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一)调整税务管理专用卡(发票IC卡)收费标准:税务管理专用卡由188元/个降为50元/个;
(二)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费标准:电脑四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1.05元/份调整为1.04元/份,调整后每25份发票收费标准为26.00元;电脑七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1.67元/份调整为1.68元/份,调整后每25份发票收费标准为42元。手写中文四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10.92元/本调整为0.90元/本;手写中文七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16.26元/本调整为16.30元/本。
三、 执行时间
自2003年7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单位对上述需调整价格的发票和物品6月30日前进行盘点,填制《工本费调整审批表》一式三份,7月4日前报市局征收管理处,经市局批准后调整有相关账务。
(二)向纳税人做好宣传,在办税服务厅公示各项收费标准,印制收费项目和免费项目宣传材料,向纳税人广泛宣传。
附:1、工本费调整审批表(略)
附:2、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行政收费标准
类别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税务登记
1 内资 税务登记证 40元∕套 鲁价涉字(1993)227号 每增加一个副本,收费5元
注册税务登记证 40元∕套 鲁价涉字(1993)227号 每增加一个副本,收费5元
2 外资 税务登记证 50元∕套 鲁价涉字(1993)187号 每增加一个副本,收费5元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税务注册证 50元∕套 鲁价涉字(1993)187号 每增加一个副本,收费5元
二、 增值税专用发票
青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文四联手工版 10.90元∕本 鲁价格发(2002)15号
青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文七联手工版 16.30元∕本 鲁价格发(2002)15号
青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文电脑四联 1.04元∕份 鲁价格发(2002)15号
青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文电脑七联 1.68元∕份 鲁价格发(2002)15号
三、 普通发票
山东省青岛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40K三联水印 4.5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青岛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32K三联水印 5.40元∕本 鲁价费发(1999)149号
山东省青岛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32K四联水印 5.90元∕本 鲁价费发(1999)149号
山东省青岛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60K三联水印 2.5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青岛市商业销售发票 127×80mm 6.00元∕卷 鲁价费发(1997)378号
山东省青岛市商业销售发票 127×75mm 5.60元∕卷 鲁价费发(1997)378号
山东省青岛市商业销售发票 127×69mm 5.20元∕卷 鲁价费发(1997)378号
山东省青岛市商业销售发票 127×57mm 4.80元∕卷 鲁价费发(1997)378号
山东省青岛市商业批发统一发票40K六联水印 6.9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青岛市工业统一发票40K六联水印 6.9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青岛市工业统一发票40K四联水印 5.3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青岛市沙石销售统一发票40K三联水印 4.5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销售发票40K三联水印 4.5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40K五联水印 6.1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18K三联水印 9.0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5K六联压感 9.60元∕本 鲁价费发(1999)46号
山东省青岛市修理修配统一发票40K三联压感 12.5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统一发票40K三联压感 12.5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统一销货发40K六联水印 6.9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专用发票40K三联水印 4.5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青岛市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40K三联水印 4.5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青岛市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40K四联水印 5.3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青岛市废旧物资收购统一发票40K三联水印 5.3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青岛市废旧物资收购统一发票40K四联水印 5.3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青岛市粮食收购统一发票40K四联水印 3.3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山东省青岛市出口专用发票16K七联水印 1.80元∕份 鲁价费发(2000)186号
青岛市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30K四联水印 6.80元∕本 鲁价费发(1997)111号
青岛市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A4四联压感 1.40元∕份 鲁价费发(2000)186号
四、 税务管理专用卡税务管理专用卡 50.00元∕个 鲁价费发(1996)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