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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财税[2013]29号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青岛市红十字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09-29 青财税[2013]29号 我要评论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青岛市红十字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青财税[2013]29号

全文有效

2013.12.13

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等有关规定,经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青岛市红十字会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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