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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税发〔2019〕10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深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

09-29 青税发〔2019〕10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深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税发〔2019〕10号

全文有效

2019.1.28

各区、市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9〕13号)要求,为确保青岛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站位,积极主动作为

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创业创新,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的税收支持力度,关系到经济持续平稳运行和社会就业稳定,对进一步把握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税务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改进纳税服务,为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仍面临较多困难,全社会对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还有很多期盼。全市税务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全市税务机关要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的部署,把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统筹谋划、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把这个责任坚决扛起来,把这项任务坚决落到地。市局已经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收入规划核算处牵头)和综合组(收入规划核算处牵头)、税政管理组(政策法规处牵头)、征管核算组(收入规划核算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牵头)、政策效应分析组(税收经济分析处牵头)、督察督办组(督察内审处牵头)、服务宣传组(纳税服务处、税收宣传中心牵头)6个工作组,统筹抓好我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区、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都要比照成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一把手负总责,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明确责任主体,梳理任务清单,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开展好每一项工作,确保实而又实、细而又细地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运行中的管理服务、落实后的效应分析等工作抓到位、抓出成效。(牵头单位:收入规划核算处,责任部门:各区、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完成时限:1月29日前)

三、狠抓政策落实,稳步推进实施

市局相关业务处要配合财政部门积极研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相关地方税种和附加的政策方案,山东省政府支持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发布后,按要求及时制发操作文件并抓好后续落实,相关情况要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市局各业务处负责协调税务总局对口业务司明确优惠政策口径,收集整理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处理,开展主管税种政策效应分析,协同开展政策效应综合分析,办理“市委书记信箱”民营企业留言工作。全市税务机关要密切跟踪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结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以反馈意见、专题报告方式,及时反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围绕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主动提出切实可行、简明易行的意见建议,促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政策实施效果更给力、更有感。对税收优惠政策不明确,操作层面或者基层面临急需解决的问题,实行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避免税收优惠政策不确定性的消极影响。(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各区、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完成时限:全年)

四、强化宣传辅导,有效引导预期

全市税务机关要围绕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普遍所知、普遍所用,着力强化宣传辅导,让市场主体实实在在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信心、激发活力,推动形成稳定积极的预期。要会同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APP等新媒体,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行专题解读。要创新方式、加大力度,通过我局税务机关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按照青岛市委、市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送政策上门精准对接”服务民营企业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各区、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要及时开展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专题辅导,打通服务民营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并将减税降费作为2019年税收宣传月的重点内容。要通过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的政策辅导。政策辅导既要百分之百全面覆盖,又要点对点精准“滴灌”;既要面向企业财务人员,又要面向企业法人代表;既要讲解政策实体性内容,又要讲解办税缴费流程、申报表填报等程序性内容,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明晰政策口径和适用标准,确保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牵头部门:纳税服务处、税收宣传中心,责任部门:各区、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完成时限:全年)

五、优化管理服务,增进办税便利

全市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优化管理服务措施。要深入研究并不断优化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举措,对不属于总局业务规范的表单一律取消,对不属于总局业务规范规定的事项一律取消。该简化的程序一律简化,能精简的资料一律精简,按照总局要求,落实总局实施扩大税收优惠备案改备查范围、加快税务证明事项清理、推进涉税资料清单管理等措施,确保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提质增效。要积极主动推出管理服务创新举措,充分发挥计算机自动识别、政策提示、标准判定、协助计税(费)等功能,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良好体验。要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准确掌握纳税人规模、税种、行业、经济类型等基础信息,确保基础数据质量,增强管理服务的针对性。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审核纳税人申报数据,辅导纳税人准确申报,确保纳税人减免税申报数据质量。办税服务厅要全面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导税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各项服务制度,确保对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问题及时解答、事项及时办理,以更高的便利度和满意度,为纳税人和缴费人带来更强的获得感。(牵头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中心、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纳税服务处,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各区、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完成时限:2月28日)

围绕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我市小微企业服务工作由纳税服务处牵头承担,要由1名副处长专职负责,至少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负责集中受理和协调解决小微企业涉税诉求。要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确保小微企业涉税诉求有处提、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牵头部门:纳税服务处,责任部门:各区、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月15日)

六、加强统计核算,深化效应分析

全市税务机关要认真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工作,务必做到“心中有数”“底账清晰”。要按照税务总局建立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统计核算办法做好统计核算,不断提高核算的全面性、精准性、时效性,确保按期生成减免税统计核算数据,客观反映减免税效果。市局要按日对减免税数据进行会审,全面提升减免税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时效;要积极主动开展减税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及时上报政策运行情况及经济效应分析。要优化完善征管系统统计核算功能,开展统计核算时要特别注意避免给纳税人增添不必要的负担,凡是能够通过申报表提取或系统生成的数据,一律不得要求纳税人另行填报。(牵头部门:收入规划核算处、税收经济分析处,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各区、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完成时限:全年)

七、积极争取支持,凝聚工作合力

实施减税降费需要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共同推动。全市税务机关要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和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地方在编制和调整预算时充分考虑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的因素,合理确定税费收入预算。要主动向有关监督部门介绍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积极争取指导,认真改进工作,确保得到多方理解和支持。当前,要根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加强与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纳税人已缴税款的退库工作。(牵头部门:收入规划核算处,责任部门:各区、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完成时限:全年)

八、抓好督促考评,务求落地生根

市局要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将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2019年绩效管理,科学编制考评指标,严格实施考评督促,并通过执法督察等方式促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更好地落实落地。税务总局2019年上半年将以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组织开展减税降费工作督导督查。各区、市税务局要强化责任,一级一级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到一督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不回避、不护短,该反映的及时全面反映,能解决的及时研究解决,应整改的抓紧即查即改。同时,要积极配合好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督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牵头部门:考核考评处、督察内审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各区、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完成时限:3月30日)

九、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质效

全市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是硬任务的理念,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明工作要求,扛牢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对政策落实不力、统计把关不严以及在宣传辅导、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有重大疏漏,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以最严肃的纪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得到最严格的贯彻落实。(牵头部门:督察内审处、纪检组,责任部门:各区、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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