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青海  >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缓缴纳2020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缓缴纳2020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缓缴纳2020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全文有效

2020.2.25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缓政策,现对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征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暂缓参保企业缴纳2020年2月份的单位社会保险费(含网上申报缴费),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二、对企业已缴纳2月份符合减免条件的社会保险费将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后续处理。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