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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关于具有执法和征收职能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关于具有执法和征收职能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8-9-30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具有执法和征收职能派出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辖区内的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协助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有关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辖区内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经济分析;指导重点税源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机构办公地址为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25号,邮编:810600,电话:0972—8663776。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机构办公地址为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古驿大道208号,邮编:810600,电话:0972—8611998。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机构办公地址为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古驿大道208号,邮编:810600,电话:0972—8614122。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承担海东市平安区、互助县、化隆县区域内税务稽查、税务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机构办公地址为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古驿大道208号,邮编:810600,电话:0972—8610880。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承担海东市乐都区、民和县、循化县区域内税务稽查、税务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机构办公地址为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口镇川垣大道83号,邮编:810600,电话:0972—771507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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